索引號 | 0160921141/2022-00154 | 發文字號 | 吳政辦發〔2022〕3號 |
發布機構 | 吳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時效 | 有效 |
名稱 | 吳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吳堡縣煙花爆竹禁限放集中宣傳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01-24 | 發文日期 | 2022-01-26 03:29 |
吳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吳堡縣煙花爆竹禁限放集中宣傳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吳政辦發〔2022〕3號
各鎮人民政府,宋家川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吳堡縣煙花爆竹禁限放集中宣傳活動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吳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月19日
吳堡縣煙花爆竹禁限放集中宣傳活動工作方案
為確保吳堡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取得實效,根據《榆林市煙花爆竹禁限放集中宣傳活動工作方案》要求,縣政府決定在全縣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社會協同”的工作原則,把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為大氣污染防治、移風易俗、創建文明城市的一項重要民生工程抓好抓實。通過強化宣傳教育,落實禁限放措施,有效改善生態環境,減少安全隱患,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時間安排
從2022年1月10日起至2月23日。
三、禁限放區域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主城區(東至吳堡古城,西至清河溝西岸,南至黃河,北至龍鳳山森林公園北側)和楊家店村、王家川村、康家塔村、辛莊村;高速路口、汽車站、火車站等交通樞紐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加油(氣)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及其外部安全距離以內;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廣場、商場、超市、賓館酒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旅游景點、烈士陵園、山林、苗圃、草地等重點防火區。
(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除前款規定的禁放區域外,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四、工作職責
(一)縣委宣傳部:組織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開辟專欄或適度增加版面、時段和頻次,滾動播報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法規,并對違法違規燃放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將煙花爆竹禁限放作為文明城市創建的重點工作,倡導廣大群眾不燃放煙花爆竹,樹立文明新風。
(二)縣公安局:承擔煙花爆竹禁限放集中宣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策劃各單位做好禁限放宣傳工作,并對各單位做好禁限放宣傳工作進行督查通報;在春節、元宵節期間進行廣泛宣傳;組織警力加大對城區街道、中心廣場、居民小區等禁放區域的巡查,在做好入戶宣教、勸阻解釋等工作的基礎上,及時發現、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及時受理、處置群眾舉報,強化違法違規燃放行為的教育、查處,依法嚴厲打擊整治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
(三)縣教育和體育局:組織中小學、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認真宣傳落實禁限放規定,通過在家長微信群倡議、小手拉大手、家長簽署禁放承諾書等形式,教育學生并帶動家長不燃放煙花爆竹。
(四)縣民政局:宣傳引導婚喪嫁娶活動遵守禁限放管理規定,在居民登記結婚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做好宣傳工作,引導居民遵守禁限放要求;指導村(居)委會做好轄區內的禁限放宣傳、勸阻和制止工作。
(五)縣住建局:督促禁限放區域內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通過縣區主干道兩側廣告欄、燈箱、電子屏、宣傳車等廣泛開展禁限放宣傳;在加氣站等行業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檢查管理、宣傳教育;在辦理戶外商業活動許可等有關手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不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組織環衛人員做好責任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舉報工作。
(六)縣應急管理局:對縣區煙花爆竹經營商戶開展禁限放宣傳,并督促煙花爆竹經營商戶通過發放告知單等方式,引導煙花爆竹購買者遵守禁限放管理規定。
(七)縣環保局:實時監控并定期發布禁放區內空氣質量監測點數據,對數據較高的點位發布預警信息,同時向縣政府報告監測數據,向社會公告、發布空氣污染預警信息;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提高群眾對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環境污染的認識。
(八)縣工業商貿局:在加油站等行業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檢查管理、宣傳教育;督促餐飲服務企業履行好在服務對象婚喪嫁娶等各種宴席活動中的禁放告知義務,及時勸阻燃放行為發生。
(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禁限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限放規定;在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燃放安全提示告知書,引導新開企業、商戶遵守禁限放規定。
(十)縣交通局:組織在汽車站、公交站點、運輸企業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教育,依托出租車、公交車等運輸工具,利用車頂廣告、車身廣告等媒介做好禁限放安全宣傳工作。
(十一)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利用電子顯示屏、各業務窗口發放倡議書等方式,做好對企業及群眾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
(十二)各鎮(街道辦):組織督導各村委會(社區)落實燃放煙花爆竹安全職責任務;組織開展宣傳教育,重點宣傳禁限放煙花爆竹,嚴格落實禁限放規定,倡導鎮、村干部及其家屬帶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縣政府成立由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張子君任組長的集中宣傳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見附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具體負責煙花爆竹禁限放集中宣傳活動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等工作??h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白建偉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高紅衛、縣公安局食品藥品偵查大隊大隊長霍彥軍任辦公室副主任,抽調相關人員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的開展。各鎮(街道辦)、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宣傳工作擺上重要議程,精心部署、迅速開展各項宣傳工作。
(二)靈活工作方法。各鎮(街道辦)、各部門要按照自身職責,堅持傳統媒體和網絡媒體宣傳相結合、社會全面和重點群體宣傳相結合,多形式、多渠道進行廣泛宣傳,帶頭做好不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干部群眾自覺遵守禁限放規定。
(三)加強督導檢查。縣政府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鎮(街道辦)、各部門貫徹落實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影響的,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確保宣傳工作高標準、高質量推進。
(四)強化任務落實。各鎮(街辦)、各部門要落實專人負責開展集中宣傳工作,及時上報進展情況,認真總結。集中宣傳活動工作中的視頻圖文資料、總結請于2022年2月23日前報縣煙花爆竹禁限集中宣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張勇,聯系電話:13809121366)。
附件:吳堡縣煙花爆竹禁限放集中宣傳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吳堡縣煙花爆竹禁限放集中宣傳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子君 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成 員:宋琦輝 縣教育和體育局局長
霍喜龍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弓志祥 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慕皎澤 縣工業商貿局副局長
王錦武 縣民政局局長
薛 鵬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樊 榮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賈建永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黃少年 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劉學勇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宋錦峰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王毛虎 生態環境局局長
張永紅 宋家川街道辦事處主任
張彥霞 寇家塬鎮人民政府鎮長
高峰峰 郭家溝鎮人民政府鎮長
高 飛 辛家溝鎮人民政府鎮長
霍東峰 岔上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夢醒 張家山鎮人民政府鎮長
圖解鏈接:吳堡縣煙花爆竹禁限放集中宣傳活動工作方案